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
〔2022〕27號),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四川省司法廳關于推行“一目錄、五清單”精準高效監管執法的通知》要求,現將《四川省勞動保障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印發你們,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堅持審慎原則,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審慎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或者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執法工作水平,打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堅持過罰相當,教育與懲戒相結合。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堅持過罰相當,以事實為依據,綜合考量違法行為的性質、
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公平公正執法;要堅持教育與懲戒相結合,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實施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對于使用童工等嚴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不適用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三、堅持嚴格規范,樹立良好執法形象。各地在查處輕微違法行為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勞動保障監察程序規定,做到事實清楚、證
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要求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提交《守法誠信承諾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下達《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勞動保障監察建議書》,引導市場主體增強誠信守法意識,規范勞動用工行為。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等制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堅決防止以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為借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消極執法,
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四、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實施流程圖
??????2.用人單位守法誠信承諾書
??????3.勞動保障監察建議書
關于印發《四川省勞動保障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docx
COPYRIGHT ? 2016 版權所有:四川省恒博筑景建設實業有限公司 備案編號:蜀ICP備16033120號-1 成都網站建設:三以網絡